2014年3月22日 星期六

公民思辯時間:什麼是暴民?

最近台灣媒體與網路上,常常出現一個詞:暴民。


是的,公民運動最容易招致如下批評:暴民、民粹、非理性、情緒化、易被煽動…等等。
等等,讓我們來面對這一些指責,並繼續思考分析:到底什麼是暴民?

就字面的理解,所謂暴民,就是使用暴力的民眾。也因此,許多人相信,暴民的使用範圍,只限定於描述「不當官的民眾」。於是,只要民眾一旦作出跟平常不一樣 的舉止,比如,本來應該在學校上課的,一旦跑上街頭抗爭,就是暴民,本來應該在辦公室上班的,一旦到場支援學生,就說他被煽動。

同學,當你使用暴民的傳統定義時,你已經在潛意識之中,同意並接受,暴民一詞,應該只限用於批評老百姓。而忘記了,那一些官爺兒們,他們也是公民社會的公僕,他們更是公民社會的一份子。換言之,要說誰是暴民,官爺們也應該在暴民評比名單之中。

那麼在這一次公民運動中,到底誰才是真正的暴民呢?我們該如何辨別隱藏在公民社會中的隱性暴民?

在談暴民的分辨標準之前,我先來談談公民社會的基本構成:資本群體與動態結構。

公民社會是由不同的群體所組成的,在各群體之間,彼此一直保持互相激盪的動態,而並不是傳統上大家所一直所相信的和諧靜態。

所謂的靜態社會,事實上只存在於獨裁社會。由某黨或某人,高壓決定所有群體的衝突與利益,才能達到絕對的靜止。也因此,對於那一些常常在說社會好亂,都是 輿論害的順民,我都會很想笑,小朋友,你真的好天真好可愛,如果你這麼嚮往和諧穩定的靜態社會,這麼單純易受傷害,請趕快買機票去平壤,讓金叔叔保護你, 否則,真實民主社會的激盪動態,永遠都會讓你覺得好煩好不安。

所以,公民社會的兩大特點,是這樣的:

(1)公民社會的資本群體:


所謂的群體,就是一個彼此成員相近成群的階級。這一個群體的特徵表現,可以是多元而重複的,比如都是相似的世代,相似的職業,或是相似的性傾向。同一個群體,基本上擁有相似的隱性資本,隱性資本就是社會資本和文化資本的總和。寫到這裡,我舉個例子讓大家一看就明白:

*群體名稱:台灣的官爺兒們
隱性資本:
→社會資本(人脈,社會地位,關係等):怎麼樣,大家就自己想囉。
→文化資本(話語權,語言能力,媒體資源):滿朝博士呢,一堆官媒,真好。

*群體名稱:台灣街頭學生
隱性資本:
→社會資本(人脈,社會地位,關係等):請跟官爺兒們比較。
→文化資本(話語權,語言能力,媒體資源):請跟官爺兒們比較。

  (2)   公民社會的動態結構:


由於各群體之間,彼此挾帶著不同的資本,在動態的公民社會就像各種大小齒輪彼此傾軋衝突。大家看到這裡,傾軋衝突,也未免太不溫良賢淑了吧?同學,正常而 成熟的公民社會,本來就是這樣的,在西歐任何一個先進國家,也都是如此。現實世界,本來一直都是充滿了戰鬥與衝突,矛盾與挫折,只是我們過去,一直被大人 往嘴裡塞糖果,要相信世界的單純與美好,看到衝突,閉嘴吃糖果少講話就對了。

群體之間的隱性衝突,在公民意識發展成熟的西方社會,是透過不斷的協商與話語,讓彼此之間因衝突而產生的反彈力量,都能在不同的溝通管道,得到能量釋放與 舒解,為達到雙方最大動態利益平衡為目標。但問題是,如果有一個群體,仗勢著自己龐大的隱性資本,利用社會資源與文化話語優勢,不斷試圖壓抑其他群體的動 力運作,那就是暴力的開始。這樣一個群體,無視公民社會其他群體的生存,企圖擴張,所展現的暴力,就叫做象徵暴力。

所以,台灣那些掌握並操縱大量隱性資本,對抗議學生與民眾進行抹黑與壓抑的這些人,你們才是公民社會中,大量製造象徵暴力,傷害其他群體的,暴民。
當年被當局安上罪名:煽動暴民,妖言惑眾的盧梭,他的賊窩就在這兒。歷史是有趣的,他會在某一個時刻,轉彎。

補記:我這一篇文章大量使用了法國社會學家Pierre Bourdieu的理論。只是,我不想把它寫得像學術論文,一堆死硬的外文詞彙。我想用更簡單易懂的方式,讓台灣公民去思考,到底誰才是真正的暴民。

現在,台灣的公民意識正在轉型並進步當中,我感謝所有讓公民意識覺醒,並進入真實生活,採取行動的人。謝謝你們,你們不是暴民,你們是我們這一個社會中,真正的公民,我以你們為傲。


2014年3月7日 星期五

安全核電的真相:寫在洪仲丘案判決之後

很多人相信,只要核電廠運作正常,就是最安全便宜的能源,不會死人。

但,或許你不知道,當你正在享受安全的核電時,地球另一端,有人正為你而死。

製造核能需要铀。大家想過,铀從哪裡來,怎樣來的嗎?

瑞士國會議員Isabelle Chevalley女士,曾經前往尼日,實地考察當地開採铀礦的情形。她所寫的紀錄是這樣的:

來自西方先進國家的核能大公司,為了省錢省成本,根本沒有告知當地居民危險性。當地人直接暴露在危險之中,沒有任何保護措施,就這樣尼日礦工傻傻地挖著铀,賺取微薄的工資。

那這麼多當地人得癌症,怎麼辦?

沒關係啦!直接判這一些人‘愛滋病’,就好啦!(醫院蓋章)



說實話,我本來一直對Isabelle Chevalley女士這一篇文章特別觸動,覺得若因自己的便利,而造成別人的死亡,會感到不安,所以我要拒用核能…

但是今天,就在得知洪仲丘案判決的今天,我突然覺得好絕望。

連自己台灣子弟的一條性命、甚至兩萬條性命,都可以踐踏虐殺,都可以說是無心之過,這樣的一個政府,又哪裡會珍惜在遙遠地球另一端,默默死去的人們呢?
Isabelle Chevalley女士原文連結:http://www.letemps.ch/Facet/print/Uuid/390924be-a43a-11e1-8393-1fc615131f93/Mine_duranium_ce_scandale_que_lon_refuse_de_voir